地方政府对虚拟货币“挖矿”进行了整顿和关闭,业界称大量“矿主”转移到这些国家

摘要:“挖矿”能耗的“无底洞”在青海省工信厅下发上述通知之前,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发布公告,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八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

比特币虚拟货币疯狂“挖掘”的时代似乎已经结束。

6月9日,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关于全面关闭虚拟货币“采矿”项目的通知》,提出清理整顿相关虚拟货币采矿行为。

根据通知,禁止各地区批准各种虚拟货币“采矿”项目,并全面关闭现有的各种虚拟货币“采矿”项目。同时,坚决查处和纠正以大数据、超级计算机中心等名义批准但从事虚拟货币“采矿”的项目主体。停止为虚拟货币“采矿”行为提供场所和电力支持。

中国商业新闻记者指出,青海省是国务院金融委员会发表声明“打击BTC‘采矿’和交易”后的第三个省份。

6月9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信息共享 有效防范支付风险的提示,再次提醒虚拟货币的风险。当天,在微博和百度上输入“火币”、“币安(Binance)”、“欧洲易”等关键词时,弹出“搜索结果未显示”等提醒。

“政策对比特币‘采矿’的态度非常明确。”国内虚拟货币“采矿”行业的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中国商业新闻》采访时表示,现在大多数“矿主”都很害怕,开始逃跑。

今年4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孙伟到四川研究虚拟货币“采矿”,他在接受中国商业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有许多“矿主”关闭了四川“矿”,并转移到俄罗斯、芬兰、加拿大和其他允许比特币交易和电力过剩的中国。

他预计,国家将继续发布规章制度和政策,明确有效地打击BTC的“采矿”和交易行为。

“挖矿”能耗的“无底洞”

在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上述通知之前,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正式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坚决打击惩罚虚拟货币“采矿”的八项措施(草案)》(以下简称《八项措施》)的意见。此举被称为“控制和打击BTC‘采矿’的第一枪”。

根据上述草案,加强节能监督,降低能耗预算指标;故意隐瞒、撤销、关闭、审计监督不力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采矿”行为的,主管部门应当撤销各项优惠政策,撤销内蒙古电力多边贸易市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法》严格处理,认真追究责任。

5月25日,国家能源局四川控制办公室最近发布了《关于举办虚拟货币“挖掘”研讨会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相关要求,为了深入了解四川虚拟货币‘挖掘’的相关情况,我办公室决定组织研讨会。”

中国商业新闻记者获悉,上述研讨会已于6月2日举行,重点关注虚拟货币“采矿”对当地水电消耗的影响。

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没有实物,由计算机生成的一系列复杂代码组成,需要通过计算机计算根据算法获得,通常被称为“挖掘”。“采矿”是一个高能耗的行业,用于采矿的“采矿机器”通常功率很大,需要大量的电力。据新华社最近报道,一个1万台采矿机器的“矿山”每月可使用4500万千瓦时的电力。

剑桥大学的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10日,全球BTC“采矿”年用电量约为149.37太瓦时,相当于越南年用电量排名第25位。我国“采矿”算率约占全球总采矿算力的70%,集中在内蒙古、四川、青海、新疆等地。

“虚拟货币‘矿场’是能耗的‘无底洞’!消耗大量能源并不能给地方政府带来实质性的创新、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当地政府必须有一个‘眼光’来计算经济账户,并严格禁止这些企业的实施和投资!”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孙伟在接受中国商业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他说,虚拟货币“采矿”的高能耗引起了四川和其他地方政府的高度警惕。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中国商业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虚拟货币“挖掘”不仅属于高能耗行业,虚拟货币作为高能耗对产业发展没有贡献,基本上没有其他有益影响,政府增加打击是合理的,特别是在“碳中和”环境下。

专家建议必须采取“一刀切”

亚洲区块链产业研究所副院长、河北金融学院教授赵永新在接受《中国商业新闻》采访时表示,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通知》。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明确控制BTC造成的金融风险相比,同时,严厉打击国内“采矿”组织。

赵永新说,货币投机本身毫无价值。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没有法律偿还和强制性的货币属性,也不是真正的货币。它本质上是一种虚拟商品,更缺乏对实际经济活动的支持。“大多数投资者很难把握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高波动性、投机性和无政府性,特别是最近虚拟货币价格的涨跌,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

孙伟告诉《中国商业新闻》,大量的市场数字货币相当于虚拟货币的“通货膨胀”,其结果必然是零和博弈:计划发行者疯狂收获“矿主”和国家能源的“韭菜”并不能真正创造任何价值。根据货币负债理论,无论货币处于什么历史阶段,都必须以国家信用为背诵。中国正在试点和实施中央银行的“数字货币”,不能以任何方式非法交易虚拟货币。

孙伟说:“我认为,在打击虚拟货币‘挖掘’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国际象棋的源头控制,防止无信用的‘虚拟货币’和‘空气货币’再次对经济发展和实体经济造成伤害。”。

与孙伟的观点类似,林伯强认为,在打击虚拟货币“挖掘”方面必须采取“一刀切”。“如果这种事情不是一刀切的,那么肯定会有人钻漏洞,因为虚拟货币的收入太高了。

许多受访者告诉《中国商业新闻》,如果未来的货币投机和“挖掘”行为仍不能得到充分遏制,那么将会有更大的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央行和商业金融机构将控制有关机构和个人银行账户,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其纳入限制或禁止行业,甚至将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一些地方政府也会出台相应的严禁政策。赵永新说。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存在虚拟货币“采矿”的地区正在转型。例如,一些地方政府在发布的相关文件中指出:“在“十四五”阶段,水电消费示范区重点引进区块链、大数据等绿色高负荷企业。逐步建立集数据生产、集聚、处理、交易、应用于一体的数字经济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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